5月29日至30日,天津市、河北省、辽宁省、山东省公安机关环渤海海防管理警务协作会议在东营召开,部署建立环渤海公安机关海防管理警务协作机制,并共同签署《环渤海公安机关海防管理警务协作框架协议》。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政委吴建平,山东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、常务副厅长张月波出席会议并讲话。环渤海4省市公安机关分管负责同志出席会议。
会议指出,环渤海地区地理位置特殊、战略地位重要,服务国家海防安全责任重大。环渤海4省市公安海防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密切协作,以提升涉海要素基础管控、涉海涉渔违法犯罪合成打击、涉海涉渔突发事件快速处置、沿海风险隐患排查化解等能力为重点,全面增强环渤海区域警务协作效能,不断推动公安海防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会议强调,要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,并肩共建和谐美丽海洋。积极融入海洋强国建设大局,在深化涉海涉渔案件协查配合、联管联控和海岸海防领域“放管服”改革等方面下功夫,努力为涉海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,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公安力量。
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,协同开展侦查、调查、打击、处置等工作,加快构建区域整体治安防控体系,深化大数据应用,赋能增效,携手共筑海防安全屏障。要构建沿海治理共同体,坚持常态协作、资源共享、区域联动、互惠共赢,加深彼此理解、探寻互补空间、促进共同发展。要强化组织推动,加强统筹推进,落实“清单制+责任制”管理,动态掌握重点任务落实情况,确保常态长效,全力推动警务协作走深走实。
省公安厅党委委员、副厅长申延军主持,东营市领导孙早军、赵海出席。省市两级公安机关海防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部分业务骨干,省公安厅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。会议期间,与会人员实地观摩了东营市公安局自然保护区分局、红光海岸派出所、红光生态联勤警务站创新完善“生态警务”,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做法。环渤海4省市公安机关围绕加强海防管理警务协作作交流发言。
来源 | 山东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 山东公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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